政务信息资源是国家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由于政府各部门的政务信息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不尽相同包括不同的身份认证机制、访问控制机制、数据加密机制等。这种现象导致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在整合各个系统的数据访问时面临困难,导致数据采集、数据获取、数据交换中发生迟滞和偏差。在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 GB/T 39477—2020《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中,从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中的数据安全与保护出发,依据数据分类与分级原则及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提出了规范政务信息交换共享中的数据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内容目录:

1 标准解读

1.1 明确定义了涵盖三方三阶段的政务信息共享模型

1.2 安全技术要求涵盖政务信息共享的全生命周期

1.3 安全技术要求上更加强调国家密码的应用

2 各地方政务信息共享安全防护措施与标准尚有距

3 标准关键技术要求

3.1 核心技术要求

3.2 主要技术内容

4 政务共享数据特点及指导意义

 

为进一步保障政务数据应用的安全,解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环节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数据安全问题,2020 年 11 月,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的 GB/T 39477—2020《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标准)获批正式发布(2021 年 6 月正式实施),标准规范了政务信息共享交换过程的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指导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增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1 标准解读

标准核心从政务信息共享模型中所涉及的三方(共享数据提供方、共享数据交换服务方与共享数据使用方)及三阶段(共享数据准备、共享交换和共享数据使用)分析政务数据在共享流转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基于安全风险提出了 144 项安全技术要求,覆盖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框架,共享数据准备、共享数据交换、共享数据使用阶段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如图 1 所示。

图 1 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框架

1.1 明确定义了涵盖三方三阶段的政务信息共享模型

标准的核心目的是用于指导各地方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数据安全体系的建设,因此在标准中对政务信息共享业务模型进行了重新梳理,其核心基于三方与三阶段梳理了业务模型如图 2所示,明确每方在每个阶段所涉及的业务管理行为,其对各方理解政务信息共享的业务有直观的指导作用。

图 2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业务模型

1.2 安全技术要求涵盖政务信息共享的全生命周期

标准围绕数据共享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交换阶段和使用阶段,而从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维度来看,即从数据采集、治理、存储、使用及销毁等核心环节,这些环节的要求在三个阶段中均有不同维度的体现,如在数据共享准备阶段,即包含了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存储的要求;在数据使用阶段包含了对数据治理、使用及销毁等要求,基本可覆盖数据的全生命周期。另外,从数据的重要性来看,标准主要还是按照一般数据及敏感数据进行大的分类,针对敏感数据会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但在对敏感数据的划分上,标准中并未有明确的指出。

 

1.3 安全技术要求上更加强调国家密码的应用

针对各阶段的数据安全技术应用,标准提出包括数据加密、数据脱敏、数据水印、数据溯源、身份认证、安全传输等安全技术要求,而在涉及使用密码学技术层面的要求上,标准中特别强调要符合 GM/T 0054—2018 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密码技术,一是推进国密算法的应用;二是通过使用国密算法亦能进一步确保底层核心技术的安全性。另外在安全技术要求上,标准中首次提出了数据召回的概念,希望能通过召回技术对失效或敏感数据进行管控,进一步保障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但在标准中未明确如何实现召回的要求。

 

2 各地方政务信息共享安全防护措施与标准尚有距

在标准正式发布后,结合各地方政务信息共享安全建设的情况与标准的 144 条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对标分析发现,各地方目前已有的安全措施能基本符合标准要求的有 49 条,占比40%;部分符合要求的有 24 条,占比 19%;不符合要求的有 51 条,占比 41%,如图 3 所示,总体距离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各地方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线运营后,在业务管理上,多数尚未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层面尚未有明确的分级分类的管理方法,地方尚不能清晰做好数据的等级界定,另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在政务数据共享层面主要是以无条件共享为主,在有条件及不予共享层面牵涉较少,故暂不考虑分级管理;安全技术层面,在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脱敏、溯源的应用上仍有标准不统一的欠缺,且在共享数据自主可控上亦有很多顾虑。

 

3 标准关键技术要求

标准核心规范应用各类加密技术,针对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不同政务信息共享资源系统提出多种安全方法和技术要求,按照分级分类方式制定框架体系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安全共享。

 

3.1 核心技术要求

针对政务信息数据流转的全过程和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提出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传输、数据加密、脱敏处理、安全审计等方面涉及的安全技术要求。

 

3.2 主要技术内容

共享数据准备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共享数据归集、数据分级分类、资源目录安全管理、共享数据维护等环节的安全技术要求。其中共享数据归集主要包括数据源鉴别的安全技术要求;共享数据维护主要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存储加密、数据存储隔离、数据召回及销毁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共享数据交换安全技术要求。包括身份管理、授权管理、审验审核、数据导出、数据交换、数据导入等环节的安全技术要求。其中数据导出包括数据脱敏、数据加密、数据标记、安全策略检查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交换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传输、操作抗抵赖、过程追溯、级联接口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导入包括故障保护、质量认定、数据分责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共享数据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包括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备份、数据销毁、数据监管等环节的安全技术要求。其中数据处理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授权管理、数据脱敏、数据加密、数据防泄露、分布处理安全、数据处理溯源、数据分析安全、安全审计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存储包括存储安全、数据防护、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备份包括备份方式、备份频度、保存与恢复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数据销毁包括销毁授权、审计、销毁方式等要求;数据监管包括数据使用行为记录、行为分析、安全策略匹配、监管反馈等技术要求。基础设施安全要求。包括针对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云平台、前缀交换系统、基础网络环境、资源共享网站的安全技术要求。

 

基础设施安全要求。包括针对政务信息共享交换云平台、前缀交换系统、基础网络环境、资源共享网站的安全技术要求。

 

4 政务共享数据特点及指导意义

数据的不断归集与交换将带来诸多亟待解决的安全问题,尤其是数据的安全性是国家政务部门极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影响国家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交换的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数据保护处理不当会给数据提供单位、数据使用单位以及公众个人带来损害,乃至给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稳定带来危害。GB/T 39477—2020《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的发布可提供规范化的安全标准要求,加快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主要是为解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环节面临的数据安全问题,适用于指导各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安全体系建设,规范各级政务部门使用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交换非涉及国家秘密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实现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以此制定针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流转过程的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传统业务流程及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化的业务流程对比如图 4、图 5 所示。

 

5 结语

该标准将在国家各级政府电子政务领域进行推广,确立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框架,规范政务信息共享过程中共享数据准备、共享数据交换、共享数据使用阶段的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有效提升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过程的安全防护能力,全面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数据安全。

 

引用本文:文献引用格式:焦迪 . 详解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国家标准 [J].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21(6):11-15.

 

作者简介

焦迪(1987—), 女, 硕士,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务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应用。

选自《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21年第6期(为便于排版,已省去原文参考文献)